哈尔滨新闻网讯(卢晓华)电视剧《周璇》尚未播出,该剧的原创作者与制作单位中先公司却先为剧本稿酬在上海市二中院对簿公堂。日前,中先公司被判支付陆寿钧编剧费37.8万元。
2005年8月,中先委托陆寿钧创作30集《周璇》剧本,每集编剧费15000元,后又将剧本集数增加为36集,总报酬为54万元。但《周璇》摄制完成后,陆寿钧却只收到16.2万元稿费,于是将中先告上法庭。